首页 头条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互联网发展 理论文章 研究报告 网络媒体 政策法规 网络传播 综合治理 数字经济 盟市动态 网络举报 整治养老诈骗 网络安全 信息化 理论文章
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 网信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四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

来源:内蒙古客户端 2019-06-04 15:10:40

今年5月至10月底,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公安厅、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将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进行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流媒体软硬件版权监管,图片市场运营秩序版权保护,巩固网络音乐、动漫、直播、电商平台领域治理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剽窃、篡改、删减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新闻网站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助力提高全区媒体融合发展建设中的版权保护和运营能力。

(二)开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行为,深挖盗版源头,切断盗录传播的黑色产业链条;严厉打击通过网站和应用程序传播侵权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盘分项、聚合盗链、微博微信、论坛社区等渠道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淘宝等电商平台非法销售侵权盗版资源链接、网盘账号密码的行为;严厉打击点播影院、点播院线中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

(三)加强流媒体软硬件版权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智能电视机顶盒(OTT)以及各类智能终端等流媒体硬件和各种流媒体软件、聚合类软件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各种破解版、越狱版OTT产品的行为。将小米盒子、乐视盒子、PPTV盒子、天猫魔盒、咪咕魔百等纳入专项行动重点监管。

(四)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依法维护图片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积极查处各新闻网站、应用程序及自媒体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行为。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合理合法维权,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五)巩固网络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整治未经许可任意传播蒙古语音乐作品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严厉打击短视频、有声读物领域未经授权复制、改编、汇编等方式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进一步巩固网络影视、文学、动漫、应用商店、网盘等领域取得的治理成果。

上一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

下一篇: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蒙ICP备19000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