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赤峰市委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就属地某企业信息系统遭受网络攻击事件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该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到位、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阐明了已经或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和危害。要求被约谈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切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尽快堵漏洞补短板,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被约谈单位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聚焦薄弱环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宣传教育,规范网络安全管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下一步,赤峰市委网信办将严格履行“防风险保安全”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加大网络安全风险事件的监测预警、巡查检查、应急处置等,持续加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执法力度,切实筑牢祖国北疆网络安全稳定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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