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乌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乌海**”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标题为《包钢发生爆炸事故,2人死亡、5人失联》的信息,其中分析并说明“1·18包头爆炸事故”具体原因。目前,官方未发布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乌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属于虚假信息,易造成公众误解,其行为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上舆论生态造成不良影响。
1月21日,乌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该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违法事实并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在今后的账号运维和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不得为了流量、粉丝、经济收入,发布虚假信息制造噱头、造谣传谣制造混乱,特别是不得借重大突发事件炒作、发布谣言信息。该负责人对自身错误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主动删除相关信息,表示将吸取此次教训,严守相关规定,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
在此,乌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承担起积极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和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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