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查发现鄂尔多斯市某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在弱口令等高危漏洞,且漏洞长期存在未及时发现处置,造成危害网络安全后果。
1月22日,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对该企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不到位行为进行约谈,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理清网络资产,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强化企业职工网络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将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持续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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