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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网信办、市妇联联合约谈一 “自媒体”账号负责人

来源:网信包头 2026-06-11 10:02:42

6月8日,包头市委网信办、包头市妇联联合约谈短视频账号负责人邬某,明确指出其短视频中存在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清理违规视频。

经查,邬某通过短视频账号发布多条视频涉及与未成年人谈论低俗庸俗、带有性暗示的话题,违背公序良俗,污染网络生态环境;存在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倾向,误导青少年价值观,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

约谈现场,工作人员向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等法律法规。邬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不良短视频带来的危害,在网信部门指导下清理下架全部违规短视频,承诺将进一步规范网络言行,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积极传播正能量。

下一步,包头市委网信办将持续紧盯短视频、网络直播、评论弹幕等重点网络环节,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低俗庸俗内容、不良价值导向、违规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乱象,坚决防范有害信息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力营造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

普法时刻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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