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头条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互联网发展 理论文章 研究报告 网络媒体 政策法规 网络传播 综合治理 数字经济 盟市动态 网络举报 整治养老诈骗 网络安全 信息化 理论文章
当前位置: 网络安全

警惕“直播带货”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来源:新华社 2020-11-10 11:00:57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破获一批利用“直播带货”“网上店铺”等渠道方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共1400余起,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双11”来临之际,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不要一味地贪图便宜,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和信誉良好的卖家及供货方,一旦受到侵权假冒商品侵害或发现相关犯罪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在网上打着知名品牌商品低价促销的幌子吸引消费者眼球,再搭配“清库存”“为粉丝谋福利”等营销话术引诱消费者下单购买;有的还以“复刻”“限量”等名目从事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据了解,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各类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1万余起,涉及食品药品、服装箱包、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多个领域,摧毁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团伙。同时,先后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3.1万余次,组织开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140余次。

上一篇: “双11”避“雷”,先看穿制假售假“花招”!

下一篇: “养号”平台成为网络黑产链重要一环 专家呼吁社交账号严格落实实名制

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蒙ICP备19000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