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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9部门多管齐下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来源:内蒙古日报 2019-12-25 14:57:08

为落实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电子商务法》,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促进新城区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自今年7月以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截至目前,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件,罚款2万元。

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结合新城区开展的“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整治,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消费品为重点,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

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良好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络交易产品质量抽查,有效净化网络市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网络市场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和防控风险,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环境。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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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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