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精神,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及时处理整改并反馈企业群众办事中的差评和堵点痛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
一是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底前全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开展“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48小时之内开展差评回访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找准问题根源,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较为复杂的,要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整改反馈。
二是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驻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本级综合服务大厅已实现政务大厅窗口评价、政务服务终端设备评价、政务服务网站评价、短信评价、填写意见表评价五种方式,移动端APP评价与二维码评价正在完善与研发中,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的所有事项都已纳入“好差评”系统,下一步将各个专网中的事项逐步纳入“好差评”评价体系,实现评价系统全覆盖。
三是科学设置“好差评”评价指标。制定了涵盖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便捷性等政务服务评价指标,构建覆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工作全部内容和全部过程的全方位、多角度评价指标体系。
四是开展线上政务服务评价。依托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网上政务大厅的“好差评”模块,企业群众可对申请的办件进行投诉、对办结件进行满意度在线评价。
五是设立“找茬”专窗。在服务大厅入口处摆放醒目的“找茬窗口”指引牌,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找茬”工作登记表,对建议人、建议内容、回复时间、回复情况等详细记录,并提供服务咨询、业务引导、跟踪反馈、意见收集等服务。
六是开展差评问题整改回访。对已搜集到的“差评”或“找茬”问题,逐条逐项一一落实,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问题及时调查,并作为优化办事流程的重要参考依据,限期整改,推动问题整改。截至4月17日,市本级综合服务大厅共收到“好差评”10765件,非常满意226,满意23,基本满意10507,满意率百分百。(其中1件非常不满意,经核实,为办事人点击非常满意时误评)
“好差评”制度实行以来,提升了工作人员对群众的满意度的重视度,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以有温度、有速度和有态度的好评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更高质量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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