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拟开展信息化项目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
2.采购方式:采购包1-3竞争性谈判;采购包4询价。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关条件,且三年内不得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
3.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条件。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遵循兼投不兼中规则。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具备《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证书);
采购包2: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证书);
采购包3: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CNAS证书》(有效期内证书);
采购包4:具备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申请文件提交
应于2026年10月20日-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8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610室(采购包1-3)、408(采购包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次资格预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8号
2.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生(采购包1-3)0471—4867249
王先生(采购包4)0471—486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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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蒙ICP备19000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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