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1年3月26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现将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通辽广播电视台、乌海市融媒体中心,赛罕区、玉泉区、昆都仑区、土默特右旗、达茂联合旗、扎兰屯市、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科尔沁区、开鲁县、奈曼旗、扎鲁特旗、东乌珠穆沁旗、集宁区、康巴什区、乌拉特后旗、乌达区、海南区、阿拉善左旗融媒体中心,共23家单位。
截至2021年3月26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的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36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3个,应用程序41个,公众账号127个,共计181个服务项。
附:
1.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服务类别.pdf
2.互联网站名单.pdf
3.应用程序名单.pdf
4.公众账号名单.pdf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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