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乌海市网信办依法对属地某医院网络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开出乌海市网络安全领域行政执法首张罚单。
经查,该医院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在多次收到网信部门的网络安全整改通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乌海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该医院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医院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乌海市网信办将持续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筑牢网络安全防护网,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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