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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受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04-24 09:26:26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在我区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通过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动履行备案程序。   

对于通过API接口或者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意后,可不用备案直接上线提供服务,后期运行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视情通知开展备案。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备案号。

备案咨询电话:0471-4821277(来电咨询请明确告知备案主体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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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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