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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的公告

来源: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2025-04-30 17:08:25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体系和支撑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应急支撑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系统梳理总结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提供应急支撑服务的经验基础上,面向社会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开放、合作、自愿、共享”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网络安全领域技术实力强、服务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凝聚网络安全技术力量、共同维护祖国北疆网络安全。

二、申报要求

申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并由中国公民、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资格企事业单位。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安全服务,具备相应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及其他网络安全相关服务资质,在网络安全监测分析、病毒分析、渗透测试、应急处置、溯源分析等领域具备应急能力。在网络安全应急领域有2年以上从业时间。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设有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测设备、设施、平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拥有稳定技术和服务团队,从事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至少10人具备行业认可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领域技术资质,能够提供7×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能够在合作期间派出专人进行工作支撑。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五)优先遴选获得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认证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单位。

(六)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七)申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保守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工作相关秘密或敏感信息。

三、遴选流程

按照提交材料、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确定名单等环节选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

(二)初步审查。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收集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形成初审名单。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提出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建议名单。

(四)确定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研究确定拟入选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名单,通过“网信内蒙古”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有效期为2年。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15日前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报书”。申报书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为盖章扫描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光盘刻录)。纸质版、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

(二)填写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参与技术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并能够出具相应证明,申报材料均需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送。

(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内蒙古分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单位日常协调联络与服务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报送、检查、演练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公益性服务。

(四)支撑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将取消支撑单位资格:1.所提供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产品及技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2.因工作疏忽导致未发现所服务用户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风险的;3.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处置和配合调查及取证工作不力的;4.违反相关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支撑单位股权、法人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提交变更材料,重新进行资质审核。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处:张阳,0471-4863839

安全中心内蒙古分中心:苏磊0471-96683229

邮箱:nmcert@cert.org.cn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73号

联系人:苏磊 1858603900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报书.docx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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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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