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许可信息
(截至2021年9月24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现将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实践杂志社、呼伦贝尔日报社、赤峰日报社、鄂尔多斯日报社、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阿拉善日报社等6家新闻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包头市固阳县、白云鄂博矿区、东河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扎赉诺尔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赤峰市林西县,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凉城县,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阿拉善右旗融媒体中心等18家新闻宣传部门主管单位,共计24家。
截至2021年9月1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许可的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112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27个,应用程序150个,公众账号347个,其他服务形式1个,共计525个服务项。
附:1.获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服务类别
2.互联网站名单
3.应用程序名单
4.公众账号名单
5.其他服务形式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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