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活动及网络举报辟谣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结果
合同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活动及网络举报辟谣宣传”服务项目):
三、主要标的信息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静宜(采购人代表)、闫俊、王丽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活动及网络举报辟谣宣传”服务项目): 0万元。
收取对象: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互联网舆情中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8号
联系方式:0471—486383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宜 电话:0471-4866730
质疑受理联系人:刘颖 电话:0471-486721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活动及网络举报辟谣宣传”服务项目报价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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