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网信办,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网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相关政策依据
网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网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6〕1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网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6〕17号)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申报人员自行通过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申请下载2026年度审验卡。
三、申报评审方式和程序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要求,全区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及自治区本级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需在职称申报平台上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纸质材料。
(一)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二)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分别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及使用系统提供的脱敏工具处理后的脱敏材料各1份。材料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请查看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内申报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四、申报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三)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复审。
五、申报时间
(一)个人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前申报人员完成所有材料的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时间。
(二)各盟市线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1日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审核,并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高级评委会,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三)自治区本级单位线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1日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审核,并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高级评委会。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四)高级评委会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规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责,申报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更正,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更正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原渠道退回并告知。
六、其他事宜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依据执行。
联系电话:0471—4861348 486697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504室
附件: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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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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